南和区环京津蔬菜保供基地A区-施工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和区环京津蔬菜保供基地A区-施工已由邢台市南和区行政审批局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概况:本项目占地约136488平方米,合204.73亩,总建筑面积:94335平方米。拟建设120米*19米大棚14座、218米*19米大棚1座、217 米*19米座棚1座、213米*19米大棚1座、220米*19米大棚1座、252米*19 米大棚1座、248 米*19 米大棚2座、247米*19 米大棚1座、243 米*19 米大棚1座、242米*19米大棚1座、238 米*19米大棚1座、236 米*19米大棚1座、233 米*19米大棚1座、230米*19 米大棚1座。
2.计划工期:5个月。
3.建设地点:邢台市南和区。
4.质量要求:竣工验收合格(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至****-**-**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或南和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邢台市南和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特别说明: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即评审专家采取“盲抽”,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盲评)。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技术与施工组织设计 (技术暗标) 编制,技术标 (暗标部分) 不允许有涂改和行间插字等及能反映投标人标识的内容,否则视为技术标有反映投标人标识内容,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受理单位:****************(联系人:**,受理电话:****-*******);**************(联系人:***,受理电话:****-*******,邮箱:******@***.***)。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电话:****-******* 电子邮箱:******@***.*** **.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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