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的通知》(国土资发〔****〕**号)、《赤峰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委托矿产资源相关报告评审(备案)等工作的通知》(赤自然资字(****〕**号)及《赤峰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和开发利用方案评审公示有关事宜的通知》(赤自然资发〔****〕***号)等文件精神,*************委托评审机构对《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松山区老爷庙南梁建筑用玄武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总体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如对该审查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反映情况,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松山区临潢大街2号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松山区老爷庙南梁建筑用玄武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总体方案审查意见书.***(附专家签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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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9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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