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水利局,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我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健康良性发展,根据《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年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双随机*公开”行政监督检查的通知》(赣水函〔****〕**号)要求,我厅随机抽取了5家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1家甲级、4家乙级)作为被查对象开展了检查,现将检查结果和处理意见予以公布,详见附表。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被查对象要严格落实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在规定的整改期限内完成整改,并向我厅报送整改完成情况,我厅将适时抽查。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将按照《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号)等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双随机*公开”监管要求,强化对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相关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属地监管原则,严格履行职责,依法做好后续处理工作并及时书面报送我厅。
附表:****年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双随机*公开”检查结果表
****年7月**日
附表
***4年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双随机*公开”检查结果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检查时发现的问题 | 处理依据 | 处理意见 |
1 | ************** | 1.个别仪器设备不满足检验检测要求; 2、未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修订质量体系文件; 3、部分工作环境不满足检验检测要求; 4、个别原始记录和检验报告等技术记录不符合规范要求。 | 1.《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号)第**条。 2.《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2.**.1 **)、2.**.2 **)、2.**.2 **)、2.**.1 **)。 | 限期*个月整改;整改不到位或逾期未整改的,记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不良行为记录。 |
2 | 1.个别仪器设备不满足检验检测要求; 2.部分检测活动未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开展; 3.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填报的基本信息更新不及时。 | 1.《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号)第**条。 2.《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号)第**条第*款。 3.《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水建设〔****〕***号)第**条第*款。 | 限期*个月整改;整改不到位或逾期未整改的,记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不良行为记录。 | |
3 | 1、资质认定证书附表中参数不满足《水利部关于发布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标准的公告》(水利部公告〔****〕3号)中对检测能力的要求; 2.个别仪器设备不满足检验检测要求; 3.缺少从事检验检测活动所必需的个别检验检测设备设施; 4、未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修订质量体系文件; 5、部分工作环境不满足检验检测要求; 6、个别实验室中温湿度记录不及时; 7、个别原始记录和检验报告中样品描述、检测结果、仪器设备不符合规范要求。 | 1.《水利部关于发布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标准的公告》(水利部公告〔****〕3号)附件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标准。 2.《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号)第**条、第**条、第**条、第**条、第***条第*款。 3.《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2.**.2 **)、2.**.2 **)、2.**.1 **)、2.**.1 **)。 | 问题1限期*个月整改;问题2至问题7限期*个月整改;整改不到位或逾期未整改的,记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不良行为记录。 | |
4 | 1.资质等级证书中检测单位法定代表人变更不及时;资质认定证书附表中参数不满足《水利部关于发布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标准的公告》(水利部公告〔****〕3号)的要求; 2.编制的部分作业指导书未采用现行有效的国家和行业标准; 3.部分检测报告使用不符合条件的检测人员; 4.部分工作环境不满足检验检测要求; 5.个别仪器设备不满足检验检测要求; 6.个别检测活动未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开展。 | 1.《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号)第*条;《水利部关于发布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标准的公告》(水利部公告〔****〕3号); 2.《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号)第**条;《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2.**.1第 **条); 3.《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号)第***条第*项; 4.《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第***号)第*条第(*)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2.**.2 **)、2.**.2 **) 5.《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条第(*)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2.**.1 **) 6.《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号)第**条、第**条。 | 1.问题1限期*个月整改;问题2至6限期*个月整改;整改不到位或逾期未整改的,记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不良行为记录; 2.对使用不符合条件的检测人员的行为,由新余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 |
5 | 1.资质等级证书中检测单位技术负责人变更不及时;资质认定证书附表中参数不满足《水利部关于发布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标准的公告》(水利部公告〔****〕3号)的要求; 2.编制的部分作业指导书未采用现行有效的国家和行业标准;未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修订质量体系文件; 3.部分检测报告使用不符合条件的检测人员; 4.部分工作环境不满足检验检测要求; 5.个别仪器设备不满足检验检测要求; 6.个别检测活动未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开展。 | 1.《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号)第*条;《水利部关于发布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标准的公告》(水利部公告〔****〕3号); 2.《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号)第**条;《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2.**.1第 **条); 3.《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号)第***条第*项; 4.《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第***号)第*条第(*)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2.**.2 **)、2.**.2 **) 5.《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条第(*)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2.**.1 **) 6.《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号)第**条、第**条。 | 1.问题1限期*个月整改;问题2至6限期*个月整改;整改不到位或逾期未整改的,记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不良行为记录; 2.对使用不符合条件的检测人员的行为,由吉安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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